根据穗府函[2010]266号、穗旧改函[2010]296号文精神及安排,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纸海珠地块污染场地修复工程B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纸海珠地块污染场地修复工程B包(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466321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越秀地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85519331
监督管理机构: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34663136
三、项目概况:广纸海珠地块主要污染物为砷、铅、锌、铜和石油烃,污染面积17830m2,总土方量14484.6m3。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40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为码头区表层污染土壤3521m3及其他地块(原化浆车间、热电站、污水处理厂及化学品料仓地块)污染土壤10963.6m3修复,采用经专家评审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3、预计发包价: 人民币 1242 万元。
八、本项目具体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
说明:本项目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开工日期延后或工期延长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相关费用调整或索赔。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有污染土壤修复能力,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已按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的报名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5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话:020-3466313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一涌新广一路29号行政中心302。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地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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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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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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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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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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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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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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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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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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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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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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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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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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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 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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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单位知悉并确保具备履行本项目执行职责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项目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没有因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四、我单位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我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我单位在本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我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放弃投标保证金,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